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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修订)


根据《闽南科技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闽科教〔201961号)(以下简称“《细则》”),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转专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刘武强

副组长:陈晓川、周秀梅

  员:吴涛、谭鑫、魏青、贾冰洁、闫华清

  书:洪三媚

二、商学院各专业最大转出数(转入不受限制)

三、申请转出的条件及工作程序

1.符合《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20%的,原则上同意转出。

3.转出人数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20%的,先接受商学院院内专业互转的转出申请,如果商学院某专业申请转入本学院其他专业的人数超过转出专业实际招生数20%的,按学生高考分数超过其生源省份高考文科/理科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值进行排名,排名靠前者转出。

转出名额还有剩余的,按如下程序和条件产生转出人选:

1)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必须满足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申请转入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的必须满足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申请转入计算机信息学院、光电信息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必须满足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

2)如果均满足(1)所列条件,按学生高考分数超过其生源省份高考文科/理科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值进行排名,排名靠前者转出。如果达到(1)所列条件的未达到转出数限制,差额可从剩余学生中高考分数超过其生源省份高考文科/理科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值排名靠前者产生。

四、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书面申请书各1份。

2.高考成绩证明。

五、工作流程

1.计算当次各专业可接受最大转出人数,与转专业实施方案一同发布于商学院网站。

2.接受商学院内部转专业申请,审核申请资料,根据申请转出的条件及工作程序产生商学院各专业转出名单。

3.汇总商学院各专业最终转入的学生名单,在商学院官网、官微等平台进行公示。

六、转入学生的安排

1.经审核通过成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生本人凭有关证明找新专业辅导员编入新专业某班级学习,学籍管理均转入新专业,学号不变。

2.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均参照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其修读计划。新专业教学计划已执行但学生未修读的课程,必须到按学院教务部的规定办理补修手续。

七、附则

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原方案自动失效。

 

                                        商学院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