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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科教〔2018156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院历和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为201919日至118日(第19-20周)。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考表查询:期末考试安排表将在1219日公布,届时教师可登陆学籍系统查询所任教课程的考试安排与教师本人的监考任务。

3.试卷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试卷应在1224日前同时提交教务部。

4.试卷核对:考试课程的主考教师请于考试前一天到教务部核对试卷。

5.试卷领取:美林校区,监考员提前45分钟到试卷收发室(康美校区)领取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试卷领取后于新大门前集中乘车,校车发车时间为上午8:30,下午2:30。监考结束后集中搭车返回康美校区。康美校区,监考员提前20分钟到试卷收发室领取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当场次的监考教师必须全员到试卷收发室签到。

6.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安排最后一次课随堂考试。

7.任课教师应把好学生的学习过程质量关,缺课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期末考试,任课教师应在1224日前将该部分学生名单提交教务部。

8.学生的重修课程考试和正考课程有冲突,学生应先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并于考试前三天向教务部申请正考课程的缓考。

9.期末考试补考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考表。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补考同学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命题要求

1.课程名称和课程标准要求一样的课程(含录取批次和生源类别存在不同的专业,如: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原则上应组织出同一份试卷。

2.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公共选修课笔试课程须准备一套试卷;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验课理论部分的考核应准备难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各套试卷均应含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AB两套试卷的重复度不得超过30%

3.非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提交考核方案和学生作品材料, 学生提交的作品材料应按《非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打印格式要求》打印。

4.试卷难易程度应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为依据,难度相当。

三、试卷批改、整理和成绩录入要求

1.教师须在考后7天内将学生成绩录入学籍系统(学籍系统网址:http://xjgl.mnkjxy.com/)。成绩提交后需更改的,教师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成绩更改申请表》,待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完。

2.教师按百分制录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缺考或缓考的学生必须录入其平时成绩,并在备注栏选择缺考或缓考。

3.系统默认学生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占30%)和期末考试成绩(占70%)两部分构成。任课教师应该严格按照开学第1节课向学生公布的成绩构成比例调整各模块成绩占比后录入成绩。

4.教师按《期末试卷档案材料上交须知》的要求整理好期末试卷后交至各二级学院办公室秘书处,各二级学院秘书汇总整理后于下学期第3周内上交教务部装订归档。

四、考试纪律要求

1.温书迎考期间,任课教师应认真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但严禁以任何方式暗示考试题目或划分考试范畴,切实保证试题的保密性和严肃性。

2.学院继续通过启用标准化考场设备(视频监控)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加强考试管理,强化考风考纪建设。

3.各专业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考试文件,广泛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4.学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携带有效证件不予进入考场。

5.手机应放入个人物品包,并按监考教师指示放到指定位置。

6.监考人员要做好考生违纪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工作。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企图,要及时予以警告。对已构成违纪、作弊事实的,应当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收回其试卷并注明“违纪”、“作弊”字样和收缴作弊证据并拍照(如夹带纸条、手机、书本等),同时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考生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上详实记录违纪作弊考生的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及方式等内容,并要求考生本人现场签名,然后令其退出考场。若学生拒不签名,监考人员应在违纪作弊考生签名栏注明“拒签”字样。处理违纪作弊考生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五、其他考试事宜

1.教务部不提供通用答题纸,请各出卷教师按照通用答题纸模板设置答题纸。

2.试卷格式不符合要求、标准卷不全、未经教研室主任或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的,教务部不予接收。

3.试卷经教研室主任或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原则上不再修改或更换;确因特殊原因修改的需履行审批手续。

4.期末考试的相关要求根据《考试工作指南》开展。该指南将发布在教务部首页“考试管理”栏目下,包含试卷模板、出卷须知、考试考核方案、非笔试课程考核打印格式要求、成绩更改申请表、期末试卷档案材料上交须知、考试管理文件等内容。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