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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分方向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9〕132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关于制订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闽科教﹝2018﹞39号)要求,应用型人才培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和成果导向,各专业从2018级起均设置2-3个专业方向,全面实施个性化培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相关专业从下学期起实行分方向培养。为做好学生的成长成才指导,引导学生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能力及个人职业发展规划选择合适的专业方向深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方向涉及对象

2018级(普本)专业:计本、信工、智能、环科、数媒、服装、光电、通信、汉语、英语专业。

2019级(专升本)专业:计本、国贸、市营、工商、信管、电子专业。

二、专业分方向工作要求

1.专业分方向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尽可能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

2.每位学生都应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修读,本人放弃选择的,由专业负责人指定一个专业方向供其修读。

3.学生选定专业方向后,需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修读完该方向的所有课程,中途不可调换专业方向。

4.专业学生数在50人以内的,只能设置2个专业方向。专业方向选择人数不足15人的,该专业方向停开。停开方向的课程全部转为专业选修课,各专业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放给学生选修。

5.相关学院要在学生填报《专业方向选择意愿表》前公布分方向工作方案。各专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教学资源及学生数,选择下列其中一个方案:

方案一:不限专业方向容量,学生自主选择,人数达到15人即开设该方向。

方案二:设定专业方向容量,学生自主选择后,超出容量的进行第二轮筛选(二级学院制定具体筛选规则并经教务部备案后公布)。

6.相关学院要在学生填报《专业方向选择意愿表》前组织专题辅导。专业负责人应认真履职,在学生填报前详细介绍本专业分方向工作方案,帮助学生了解不同专业方向的就业领域、市场需求及课程设置情况,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基础和意愿选择专业方向。在学生填报过程中要加强指导,涉及到第二轮筛选的,还要向学生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

三、专业分方向流程安排

1.11月13日前,各专业制定分方向工作方案,经学院负责人审批后以一定的形式公布。

2.11月15日前,各专业组织专题辅导。

3.11月17日前,学习委员到二级学院办公室秘书处领取《专业方向选择意愿表》,并在辅导会后组织同学填报专业方向。学习委员要认真核对同学的填报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专业方向选择意愿表》经学习委员、专业负责人签字后交到各学院秘书处。

4.11月18日前,各学院秘书汇总本单位《专业方向选择意愿表》后报送教务部,由教务部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名单导入。

5.11月20-22日,学生登录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个人信息->专业方向)查询本人专业方向选择情况,信息有错漏的同学请到教务部杨老师处进行更正(以各专业报送的<专业方向选择意愿表>上的信息为依据)。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分方向专业名单

 

教务部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