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教务信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信息 >> 正文
教务处关于做好第二阶段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教务〔202011

 

教务处关于做好第二阶段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日前,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教党〔202016号),明确开学时间原则上继续推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大学生不返校、高校不开学,实施“一校一策”线上教学方案。我校第一阶段线上教学为第1周至第4周,现已运行至第3个教学周。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现就第二阶段线上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论类课程,参照春季课表继续做好第4周至第8周的线上教学准备。师生返校前以线上教学为主,师生返校后以线下教学为主,实现线上、线下有效衔接贯通。

二、实验实践类课程,做好第1-8周教学调整预案。

1.部分课程若满足线上教学条件,提倡任课教师利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平台,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先开展线上演示教学,待学生返校后再进行操作训练。

2.不具备线上教学条件的课程,原则上待学生返校后,利用学生及实验室空余时间补缺。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实行“分批选课、分批修读”。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可跨校选修线上教学平台提供的MOOC课程;返校正式开学后,学生可选修我校教师开设的线下课程(选课办法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通过检查《授课模式总体介绍》、扫码加入课程(二维码可从“授课模式总体介绍”中获取)等方式开展线上教学课程的查课、听课,加强过程管理。

2.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线上教学工作,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积极挖掘本单位线上教学质量保障、课程思政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主动宣传、主动分享。

3.落实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定期报送线上教学工作简报。具体流程为:教研室向所在学院报送线上教学动态、各学院形成简报于每周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整理定稿并于每周一上报省教育厅。

4.各门课程要乘势而行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充分理解线上教学理念,重点做好教学设计,适当进行课程内容整合,积极探索任务式教学和问题式教学等模式,努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交流互动、吸收和构建知识的能力。要通过主题讨论、答疑、作业等多种课堂活动,收集学生的教学反馈,了解学生的学习成效,及时优化教学方案。要挖掘课程中蕴含的育人因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润物无声般融入课程。

5.任课教师要树立知识产权意识、网络安全意识,加强风险防控,尤其要注意线上材料版权、意识形态安全、个人隐私安全。

6.师生应认真完成学校组织的线上教学问卷调查,并根据质量评价进一步优化相关工作。

五、其他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和本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调整线上教学工作进度,如有新变化或新要求,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

 

教务处

    20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