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顶端各位同学: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工作要求,要求如下: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返“四不准”工作要求的,
请立即向商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和举报,学院将针对相关反映及时调
查并给于反馈。
举报电话:1355963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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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正心楼党政办公室305
闽南科技学院商学院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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