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科技学院

商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修订)

发布时间: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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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闽科教〔2014150号)(以下简称“《细则》”),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转专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转出的条件及工作程序

1.符合《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15%的,原则上同意转出。

3.转出人数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15%的,先接受商学院院内专业互转的转出申请,如果商学院某专业申请转入本学院其他专业的人数超过转出专业实际招生数15%的,按学生高考分数超过其生源省份高考文科/理科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值进行排名,排名靠前者转出。

转出名额还有剩余的,按如下程序和条件产生转出人选:

1)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必须满足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申请转入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的必须满足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申请转入计算机信息学院、光电信息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必须满足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

2)如果均满足(1)所列条件,按学生高考分数超过其生源省份高考文科/理科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值进行排名,排名靠前者转出。如果达到(1)所列条件的未达到转出数限制,差额可从剩余学生中高考分数超过其生源省份高考文科/理科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值排名靠前者产生。

二、申请转入的条件及工作程序

1.符合《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申请转入商学院某专业的人数未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8%的,原则上同意转入。

3.申请转入商学院某专业的人数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8%时,按如下程序和条件产生转入人选:

1)先接受商学院院内专业互转的转入申请,如果院内申请互转的学生数超过转入专业实际招生数8%的,按学生高考英语和数学两门课的总分排名,排名靠前者转入。

2)商学院院内专业互转学生转入后,转入名额还有剩余的,按以下程序和条件产生转入人选:

① 入学未满一学期者,须满足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合格(课程总分的60%);入学已满一学期及以上者,须满足已修的公共基础课程全部合格。同时,申请人原专业如有开设高等数学课程,高等数学课程成绩也必须合格。

② 满足①所列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专业可接受转入人数限制的,按学生高考英语和数学两门课的总分排名,排名靠前者转入;满足①所列条件的学生人数未达到专业可接受转入人数限制的,先接受满足①所列条件的学生转入,不足部分根据剩余学生高考数学单科的分数排名,排名靠前者转入。

4.只受理申请转入专业第一志愿为商学院某专业的申请者,两个志愿均为商学院的专业,只受理第一志愿的转专业申请。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及申请书各1份。

2.高考成绩证明或在校期间成绩证明。

四、工作流程

1.计算当次各专业还可接受的转出数和转入数,与转专业实施方案一同发布于商学院网站。

2.接受商学院内部转专业申请,审核申请资料,根据申请转出的条件及工作程序和申请转入的条件及工作程序,产生商学院各专业转出名单和第一轮转入学生名单。

3.接受其他二学学院学生的转入申请,根据其他二级学院学生申请转入商学院各专业的数据,结合当次各专业还可接受的转入数,按申请转入的条件及工作程序产生最终的转入人选。

4.汇总商学院各专业最终转入的学生名单,在商学院官网、官微等平台进行公示。

五、转入学生的安排

1.经审核通过成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生本人凭有关证明找新专业辅导员编入新专业某班级学习,学籍管理均转入新专业,学号不变。

2.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均参照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其修读计划。新专业教学计划已执行但学生未修读的课程,必须到按学院教务部的规定办理补修手续。

六、附则

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原方案自动失效。

 

 商学院

2018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