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科技学院

关于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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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将于第1周进行选课,现将要求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第一轮选课时间:20183610002018381200此阶段采用筛选制,系统会筛选掉超额的学生,筛选原则是首先满足高年级学生的选课。学生须登陆学籍系统查看自己的选课结果,并根据选课结果决定是否进行课程补选。

第二轮选课时间:201838160020183112400此阶段采用优选制,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未选满的课程均可以进行补选、先选先得,直到满额为止。

二、选课对象:

2015级普本、2016级普本、2017级普本,2017级专升本选1-2门课;

三、选课注意事项:

1、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8学分的公共选修课(其中须含2学分人文、艺术类课程)。服装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9学分(其中须含1学分创新创业导论课程、2学分人文、艺术类课程)、经管系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6学分。学生务必在在校期间内完成公共选修课的规定学分,以免影响到正常毕业。

2、公共选修课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外语类课程归属(文史类、艺术类属于人文艺术类),上课时间安排请登陆学籍系统查询,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安排 (上课时间、地点、专业限制 ),注意不要与自己的上课时间发生冲突。

3、为了尊重老师的教学成果,避免教学资源浪费,在教务部确定学生选课名单后,不得无故放弃。

4、学生须关注自己所选课程的选课人数,选课人数不满30人的课程不开班(术科除外),学生可以在第二轮选课时间内进行改选。

5、任课教师一律不接受未经网上选课的学生,否则将影响教师从网上发送成绩。如有特殊情况,以教务部通知为准。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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