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科技学院

学院办公室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就业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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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升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和就业质量,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促进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闽科〔2015〕14号精神,决定评选我院2014-2015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就业贡献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

(二)贡献奖评选对象为全院教职员工(不含就业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毕业生就业工作,业务能力强,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工作,毕业生评价较高。

3.服务意识好,能热情做好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服务工作,就业信息公布及时、准确,招聘活动组织周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

4.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就业工作成绩突出,所在系或所带专业的年终就业率原则上要高于学院年终就业率。

(二)贡献奖

1.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出谋献策,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2.能够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对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工作。

3.多渠道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积极推荐毕业生,为毕业生提供比较多的求职机会和就业岗位,实际推荐5名以上(含5名)毕业生就业并签约成功,且所推荐的毕业生截止到目前为止仍在原单位任职。

三、评选人数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学院实际,推荐就业先进个人和就业贡献奖的候选人,宁缺勿滥。学院将根据各单位推荐获选人的实际情况,对各单位推荐的获选人进行核实评选。

四、评选表彰办法

(一)推荐。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毕业生就业贡献奖推荐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师推荐2015届毕业生就业具体情况表》(表格请在就业信息网的下载中心下载,下载地址:http://zsjy.mnkjxy.com/zyw/list.asp?typeID=35,并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个人或贡献奖候选人事迹材料(先进个人候选人须提交附件1,贡献奖候选人须同时提交附件2和附件3)各一式一份(用A4纸排版打印),于12月25日前报招生就业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招生就业部邮箱:zjb@mnkjxy.com.cn。

(二)公示。学院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各单位推荐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就业贡献奖候选人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表彰的先进个人和贡献奖获得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正式发文公布。

(三)表彰。学院对评选出的2014-2015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就业贡献奖获得者,将在201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表彰暨201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动员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学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