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2013〕76号
各系、部、中心:
为鼓励我院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课外重大比赛活动,努力促进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自身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为提升我院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的政府各级部门或国家一级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高水平赛事(见附件一)以及含福建师范大学组织的“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和课外科技作品大赛两项赛事等适用本规定。赛级由学院相关组织单位申报,经教务部审核并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定。
二、加分仅适用于参赛的当学期,且仅对参赛学生该学期必须参加期末考试的相关课程,加分课程不超过4门。成绩进行加分,实践环节课程和由国家、省组织统考的科目如计算机等级考试等,不在加分之列。
三、参加学科竞赛或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的学生,例如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等。因集训和参赛耽误正常上课时间1/3及以上的,必须由系部开具证明并请假。如果与考试发生冲突,必须办理缓考手续。缓考的考试与补考同时进行,考试形式另行安排。集训人数按大会竞赛规程规定组队人数的1:1.2确定。集训时间、参加集训和竞赛加分的学期及名单由组织参赛单位报教务部备案。对于在集训期间无故缺训,不服从学院安排、拒绝参赛者由组织单位认定报教务部备案,不予加分。
四、对在全国比赛中,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的,加分课程分别加20分、15分、12分、9分;对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的,加分课程分别加12分、9分、6分、3分。比赛成绩按名次排列的,取前八名,其中第一、二名等同于一等奖,第三、四名等同于二等奖,第五、六、七、八名等同于三等奖。如同一竞赛项目或作品参加一项或多项竞赛多次获奖者,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参加福建师范大学“挑战杯”竞赛的,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的,加分课程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
五、参加竞赛获奖的学生以获奖加分后的成绩可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奖依据。参加竞赛获奖的学生课程结束考试成绩有2门以上(含2门)不及格者,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六、学院相关组织单位提供学生有关竞赛文件的复印件、学生获奖名单、名次(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加分审批表,报教务部审核后决定对每个学生的加分标准,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正式发文后生效。
七、竞赛成绩公布的当学期内不报送成绩加分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考试课程中加分的资格。
八、本办法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参加的赛事加分办法参照(闽科院教〔2010〕51号)文件执行。
九、本办法加分事宜由教务部负责解释,评奖事宜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认定的竞赛加分项目一览表(参考)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二O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办公室2013年11月4日印发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认定的竞赛加分项目一览表(参考)
竞赛名称 | 举办单位 | 级别 |
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 | 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国家级、省级、福建师范大学校级 |
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赛 | 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国家级、省级、福建师范大学校级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高等教育司、信息产业部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中国光学学会主办 | 国家级、省级 |
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大学外语教指委、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高校学生DV作品大赛 |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全国教育电视节目制作联合体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设计大赛 | 教育部艺术设计类专业教指委 | 国家级、省级 |
中国时装设计新人奖 |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 | 国家级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系统仿真学会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组委会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软件技能大赛 |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管理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和微软中国共同主办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同主办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仿真设计竞赛 | 自动化学会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CCTV电视大赛 | 中央电视台、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司、中国自动化学会机器人竞赛工作委员会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 | 团中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国家级、省级 |
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 |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 国家级 |
备注:竞赛加分项目会随国家、省及学院的政策有所变动。国家级竞赛项目的省级分赛区竞赛认定为省级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