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科技学院

关于开展高校创新创业课程校本教材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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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高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质量,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8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福建省高校创新创业课程校本教材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面向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综合应用创新管理理论知识与方法、工具,以课题立项建设的方式,鼓励教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以及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有组织、有计划地编写符合创新创业教学基本要求、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色、针对性强、具有地方特色和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校本教材

二、课题立项重点及经费支持

2018年计划资助20个课题。

1.结合学科专业课程,编写创新创业融入专业课程校本教材或学习指导书,重点突出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云计算、电子控制、软件设计等“新工科”建设项目,体现专业前沿动态、发展趋势、应用前景等,如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与变革、先进材料产业模式创新与创业、智能技术产业模式创新与创业、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与创业等课程教材。

2.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通识类教材,通过典型案例解读,形成创业融资、创新方法、设计思考、网络营销、创新与知识产权、社会创业、互联网思维、新产品开发过程管理、服务创新、颠覆式创新、创新的类型与误区、家族创业与传承、创业营销等案例汇编。

3.申报的教材应为首次编写的教材,修订版不在之列;鼓励在教材中部分章节和知识点使用慕课、微课,改变课堂教学“满堂灌”与“单声道”模式。

4.每个课题资助5万元,主要用于编写教材所召开的工作会、研讨会、审定会等所需费用,考察调研、搜集资料的差旅费,专家审定费,必要的办公设备费,引用他人作品、图片等需支付的著作权购买费,以及编写教材而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鼓励申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专业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及实践经验;

2.申报课题应为结合本校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的教材;

3.申报课题立项的校本教材编写周期为12个月,到期后立项负责人应按申报书要求正式出版教材。

四、申报程序

1.创新创业教材建设是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关键抓手,各高校要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融入专业课程校本教材课题研究,突出专业导向、质量导向和特色导向,组织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原则上每所高校可申报1个校本教材课题。

2.课题申报填写《福建省高校创新创业课程校本教材课题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邮寄至我厅学生工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ytxsc@126.com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720日。

3.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意立项的名单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公示一周。

4.课题立项后不再单独签订课题任务书,申报表即视为课题任务书,将作为课题验收依据。

联系人:刘晓路,电话:0591-87844868

附件:福建省高校创新创业课程校本教材课题立项建设申报表

                                   

                                                      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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