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科技学院

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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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各党支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号)和《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师委综〔2014〕80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加强我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师生、做师生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师生满意为根本标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应用技术大学与服务侨乡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要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服务型党员队伍、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水平,提升党员队伍服务师生能力”为总目标,经过3至5年左右的努力,使基层党组织达到“六有”具体目标:一是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二是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培养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三是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建设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综合阵地。四是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创新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工作抓手。五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制度。六是有师生满意的服务业绩,取得师生欢迎、师生受益、师生认可的实际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服务职能

1.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服务理念。要坚持不懈地强化党员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促使党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把服务师生作为根本价值取向。要进一步丰富教育形式,强化党员的理论学习实效。各党支部要注意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与关怀服务结合起来,深化“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着力解决联系服务师生“最后一公里”问题,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与归宿感。

2.加强分类指导,明确目标任务。各党支部要根据党员专业特长、岗位职责等加强分类指导,找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提出切合实际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创建一批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要重点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力推动内涵发展,引导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守师德规范,带头提高工作能力,提升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讲理想跟党走、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特别是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带头勤奋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做成长成才、创业创新的表率。

(二)优化组织设置,健全服务网络

1.优化组织设置,夯实组织基础。要主动适应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变化和需求,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持续推进党支部建在班上,创新党支部设置方式,努力探索在创新团队、人才培养创新平台等新兴团队中设置党组织。积极推进党支部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进实践基地、进实习单位等,不断探索党组织的新形式、新举措。

2.开展联合共建,共享服务资源。要深化学院领导联系党支部、教职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活动,探索学院党组织与企业等党组织共建,促进优势互补。注重发挥工会、教代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增强党组织与群团组织联动共建、带动拓展的服务功能。

3.完善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要借鉴“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先进经验,积极构建设置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全面的党组织服务网络,在扎实推进“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站、党员服务队”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学院党委、基层党支部党组织服务体系,努力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类党员服务的实际效果。

(三)建设骨干队伍,提高服务能力

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积极打造一支理念先进、服务能力突出的队伍,解决“会不会”服务的问题。

1.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提升干部队伍服务水平。坚持从学科带头人,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及高年级学生党员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部门、系(教研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确保党支部书记履行好“一岗双责”。

2.加强党务骨干队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素质提升。学院将定期举办党务工作骨干培训班。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以提高服务能力为主题的培训研讨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骨干队伍的工作能力。

3.切实加强党员服务能力建设。要注重把服务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服务骨干,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重视将教学、科研一线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等高知识群体中的优秀分子吸收进党员队伍,培养造就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服务骨干。组建教工党员服务团队和院系学生两级党员服务团队,各系至少组建一支特色学生党员服务团队,学院将从中择优确定院级服务示范团队。通过组建特色服务团队,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实现服务载体多样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同时,要引导教职工党员带头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学院人才优势,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提升学院在经济社会转型、社会文明发展中的贡献度。要把志愿服务作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工作的必要实践环节。健全组织员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组织员队伍。充分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为师生服务的作用。推进党员目标管理,充分发挥党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

(四)创新载体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1.丰富服务内容,培育服务品牌。各党支部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明确定位,找准方向,把握重点,丰富内容,深入开展“心系师生、转作风抓教风带学风、加快建设具有侨乡特色的教学应用型的知名独立学院”活动,深化师德建设“四大工程”等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和培育务实管用、特色鲜明的服务品牌。

2.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效能。学院党委要主动适应师生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服务诉求的变化,充分发挥好“院长微博”、“五微五阵地”、“学生权益服务中心”、后勤“微修”服务等平台作用,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努力构建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探索一站式、菜单式、主题式等精细化、人性化、师生喜闻乐见的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3.完善服务场所,建好服务阵地。学院党委要结合实际,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建立并完善至少一个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建好用好活动阵地,为党员师生提供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综合阵地。

(五)完善制度保障,健全服务机制。

1.健全服务工作机制。各党支部要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要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制度,定期了解党员思想状况,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党员提升能力素质,促进党员全面发展;要探索设立党内关怀帮扶基金,帮扶各类困难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师生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与师生员工,党支部书记与所属党员的谈心活动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可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安排;要组织师生党员在校内外开展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对党组织和党员服务质量的满意度。

2.健全激励考核制度。加强以服务为导向的制度设计,科学设计考评指标,突出对党组织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的考评,努力把各项创建要求转化为师生最关心、可感知、好评价的指标体系。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将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

3.健全服务保障制度。学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经费投入,按照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标准配备,各支部可按照配备经费的额度使用党建经费,列入学院经费预算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增长机制。各党支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学院党建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见附件)管好、用好党建经费。建立党费拨返制度,党员缴纳的党费可适当返还基层党支部,开展党组织活动。学院要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设置党员活动室、党员资料室,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加强高校党建信息化建设,搭建网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记入工作量,并给予适当津贴补贴,纳入奖励性绩效考核。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注重统筹谋划。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相结合,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力求特色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努力达到党员干部满意、群众师生满意的效果。

2.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典型带动。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形成良好舆论导向,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积聚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正能量。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的先进典型和服务品牌,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树标杆、作样板、闯新路。学院将确定一批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加强指导,以点带面,引领示范,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以下简称基层党建经费)是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而设立的专项经费。为切实加强经费管理,确保经费正确使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层党建经费的主要来源

根据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院党委每学年以上年度党内统计数据为准,按照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1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学年30元的标准,为学院各基层党组织配备基层党建经费。基层党建经费,列入学院经费预算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增长机制。

二、基层党建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服务基层。基层党建经费要确保用于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丰富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创新等方面的工作,适当向有重点项目、创新项目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二)专款专用。基层党建经费要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要确保经费严格按照使用范围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违者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费开支必须符合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三)统筹安排。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坚持预算先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当年未用完部分累积到下年度经费。

三、基层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

基层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表彰奖励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四)联系群众、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日活动及主要纪念主题活动;

(六)党员活动阵地建设;

(七)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八)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九)党组织建设其他需要开支的项目。

四、基层党建经费的管理

(一)基层党建经费由院党委工作部统筹协调与管理,由院财务部为各党支部设立党建经费科目进行报销管理。各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的党建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人,负责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财务部负责经费的统一核算和审核报销。

(二)各党支部要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用好该项经费,不得用于基层党建经费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

(三)各党支部应遵守学院的财务制度和财务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党建经费的使用审批手续。

(四)各党支部党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内容,于次年1月31日前,向本单位全体党员通报,并向院党委工作部提交《党建经费收支、结存情况表》,接受学院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院党委工作部将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党支部党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各支部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合理使用党建经费,学院党委将根据各党支部党建工作业绩,酌情对下一年度党建经费的下拨额度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